个人信息处理方针
Privacy Statement
Privacy Statement
个人信息处理方针
1. 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
1) 个人信息的收集
仅在客户自愿并具体填写时,才收集客户的个人信息。
用户提供的所有信息不会用于下述目的以外的用途,如使用目的发生变更,将事先征得您的同意。
2)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
– 通过电子邮件提供医院资讯、疾病信息等
– 提供预约查询及会员制服务
2. 个人信息收集项目
1) 必填项目:账号、密码、姓名、电话号码、手机号码、电子邮箱
2) 选填项目:是否接收邮件、是否接收SMS
3. 个人信息的保存及使用期限
– 退出会员或被取消会员资格时
但是,即使已达成收集目的或提供目的,如根据《商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必要保存,仍可保存您的个人信息。
– 有关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处理的记录:3年(《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》)
– 有关信用信息的收集/处理及使用等的记录:3年(《信用信息使用及保护法》)
– 有关本人确认的记录:6个月(《促进信息通信网络利用及信息保护等法》)
– 有关访问的记录:3个月(《通信秘密保护法》)
4. 拒绝同意个人信息收集
您在注册会员时已知悉个人信息的收集、使用及提供事项,并可拒绝上述说明内容。
但如拒绝,注册会员可能会受到限制。
您可随时撤回在注册会员时对个人信息的收集、使用及提供所作的同意。
退出会员时,您可在医院官网“我的页面”中点击『退出会员』,经本人确认程序后直接办理退出,
或以书面、电话、Fax等方式联系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,我们将立即销毁您的个人信息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。